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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新定法條
8-1 特別條例:紫微星本尊在人間的任何作品,但凡有有形/無形耍盡各種手段不當奪取/冒充/盜用/冒用假借紫微星本尊/紫薇聖人之名去清算,甚至對有行/無形動用邪術/邪教/異術/獻祭/血祭/虐殺/封印/奪舍/吸取各種傷害手段來進行非法因果干預,來賺取名聲/修為/功德/福報/健康/財富/靈寶/法器下凡所帶之一切資源及神通功法及與生俱來的靈權,犯此法條的有形/無形由閻羅王直接帶下去審判處置,所有一切不當所得,不當所得包括神通能力及名聲/修為/功德/福報/健康/財富/靈寶/法器下凡所帶之一切資源及與生俱來的靈權,通通歸還給被欺騙之有形/無形及紫微星在人間的本尊,而被綁架做下蠱/降頭/邪術/邪教/異術/獻祭/血祭/虐殺/封印/奪舍做任何傷害手段的有形/無形也得以自由,朔及過往。
完全是針對我作品被盜用這件事訂製的
怪不得,台東玄濟宮一直出現在我的頻道,原來是這個原因
而且,我納悶,靈神界的紫微大帝沒事吧?
為何紫微星稱號大家會用搶的?
定這條法的途中,我不段聞到血祭的味道。
這些人為了名利都瘋了!
而這些經歷,只是告訴我,不能成為跟他們一樣的人
至於這些受到下蠱/降頭/邪術/邪教/異術/獻祭/血祭/虐殺/封印/奪舍任何傷害手段的有形/無形形希望他們能一切能解術安好
我本身也被這些冒牌貨給害了,事業沒起色,目前很多事還沒著落
只希望能盡快結束這一切,不要再有人受害
